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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又确定一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口岸

发布时间:2024-08-08

  中俄海关协商确定,将满洲里公路口岸-后贝加尔斯克公路口岸确定为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口岸,成为中俄第三个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口岸。此前,我国黑龙江绥芬河、东宁公路口岸及其对应的俄方口岸启动了相关试点。

  “监管结果互认”是指两国海关在预先信息交换的前提下,进口国口岸海关对特定商品认可对方监管结果,免于重复查验并直接放行。这意味着经中国海关(俄罗斯海关)查验的出口货物,俄罗斯海关(中国海关)一般不予查验,直接放行予以通关便利,真正实现跨国无障碍转运的“绿色通道”。

  满洲里海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在合作试点口岸从事特定商品进出口的企业,均可向海关提出适用该项目,经中国海关查验并办结出口手续后,在俄罗斯海关通关时,凭中国海关签发的“关封”,即可实现快速通关,此举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双方海关监管资源。

  目前在满洲里口岸,中国出口俄罗斯的果蔬和俄罗斯出口中国的木材均可适用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

  为全面落实中俄海关议定事项,打造中俄贸易的“绿色通道”,推动口岸贸易繁荣发展,目前,满洲里海关“绿色通道”合作项目中方试点企业增至6家,俄方企业增至20家。该项目是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议定事项中海关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监管结果互认”是以认可对方海关监管结果为前提的海关合作,是各国海关间较为深入的务实合作方式,充分体现了中俄两国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海关执法合作的强烈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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