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促进福建省外贸稳定增长,省财政厅在协同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做好政策储备工作,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扶持措施,并在七个方面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完善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县奖励政策。在业已出台的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扶持措施基础上,继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给予奖励,支持其强化品牌培育、完善公共服务、创新贸易方式。
支持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鼓励更多企业在海丝沿线以及主要目标市场国家设立集散分拨、展示交易和售后服务中心,拓展便利快捷的海外营销渠道,打造外贸发展新亮点和经济增长新动能。
加力支持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在实施“走出去”“品牌海丝行”等政策基础上,对2019年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继续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免除进出口环节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免除广交会和华交会综合服务费、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等。同时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
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进口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增强企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对进口博览会实际采购成交的企业、新引进重点进口企业以及新增进口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
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助保贷政策。扩大外贸企业助保贷政策受益面,推动银行增加外贸企业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同时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外贸企业融资的奖励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建立一季度一兑现(清算)机制。围绕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和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奖补优惠政策实行一季度一兑现(清算),指导协调各市县加快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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