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保障体系,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安徽省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若干措施》在培育企业主体、做强服务平台、创新监管服务等8个方面提出“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其中明确,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引进培育、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交易给予支持;对邮政、快递等跨境物流企业建设和租赁公共海外仓,以及网购保税进口仓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对在境内外设立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支持国际物流发展,对邮政、快递等跨境物流企业建设和租赁公共海外仓,以及网购保税进口仓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
此外,《若干措施》在跨境电商通关、外汇支付、出口退税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其中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取得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定凭证的,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出口报关单及其他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实行免税政策;对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出口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汇聚安徽,努力让跨境电商成为安徽省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引擎。”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重庆、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合肥等12个城市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今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北京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自中国(合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徽省积极借鉴杭州等综试区的先进经验做法,主动探索创新,努力打造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跨境电商产业取得长足进步。2017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7.3亿元、增长35%;今年1~9月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31.3亿元、增长46%。预计到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突破100亿元,年增长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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